1、按期組織生產支部全體黨員開展組織生活。
2、定期組織支部委員及黨小組長召開會議,討論具體工作。
3、督促并檢查各黨小組開展活動。
4、督促或組織生產支部所管轄單位內職工政治學習。
5、按照礦統一安排,組織機關生產單位的正常活動。
6、領導機關生產分工會開展相應工作。
7、認真洞穴和排察支部內職工的思想動態,及時解決或報分管領導及黨委。
8、領導機關生產支部女工工作及計劃生育工作。
9、負責上繳黨費,按計劃做好黨員發展工作。
10、負責全礦文明生產日常管理的檢查、整改、落實。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