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部門、上級公司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章制度,在安全副礦長、安全監察科科長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對分管工作負責,嚴格按各種規章制度監督檢查。
(二)掌握國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各級地方政府的有關規章和規定,制定、修訂和完善礦內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制定和完善全礦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組織編制礦內各危險點專項應急預案,參加審批礦內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對以上工作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三)經常深入井下工作現場監督檢查,掌握生產動態和安全工作趨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參加質量標準化檢查、抽查和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發現隱患責令整改,并做好全礦質量標準化檢查和隱患排查工作建檔管理工作。
(五)礦內發生事故時,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險救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參加種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做好班組建設管理工作,提高包保班組建設水平,做到班組工作內容指標化、工作要求標準化、工作步驟程序化。
(七)值班期間切實掌握當班井上、下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
(八)組織科內人員的業務學習,普遍提高業務素質和安全管理水平。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