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審批本井(區)審批范圍內的設計、采掘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有審查責任。
2、深入現場調查研究,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和有關技術規定,慎重確定問題,避免發生漏洞。
3、經批準的設計規程和措施、要負責其執行情況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向領導匯報。
4、負責推廣有關采掘方面的新技術、新工藝工作,并相應作好安全措施工作。
5、針對本井(區)現有技術布局,采煤方法,巷道布置等存在的問題,積極提出各項改進建議。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