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上級部門、上級公司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章制度,抓好全科的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二)協助科長布置,檢查全科的工作,研究礦內安全治安情況。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四)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全礦安全防火、防盜以及井下火工用品的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存在的問題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整改。
(五)組織保衛進行政治業務學習和法制教育,努力鉆研保安業務知識,提高全隊的素質,做好所轄區的保安工作。
(六)參與事故的調查、追查處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履行國家政策,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