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部門、上級公司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章制度。
(二)積極參與安全指標的制定及落實,驗收等工作,對領導做出的決定,認真執行。
(三)參加礦組織的質量標準化等安全方面的檢查活動,對檢查中領導提出的處理意見按規定認真落實執行。
(四)組織制定和完善企管科及分管業務范圍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負責認真貫徹執行。
(五) 制定并實施成本管理方案,監視全礦成本管理的動態和各項成本制度的落實情況,及時解決成本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六)參加重大事故的追查及處理會議。
(七)負責提高全科人員的自身安全意識。協助掛鉤單位建立安全保障制度,杜絕人身傷害事故,積極參與礦舉辦的各項安全活動。
(八)定期不定期對本部門進行隱患排查,對檢查的隱患及時處理。
(九)對本部門的安全工作負責,做好資料的保管、防火、防盜等方面的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