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部門、上級公司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章制度。
(二)隊長是全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全隊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全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執行。
(四)按要求主持每周安全大會、班前會和參加礦主持召開的安全會議。負責檢查本隊安全工作情況,總結部署全隊安全生產工作。
(五)組織做好本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組織落實整改。
(六)下井帶班期間,必須掌握本隊員工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做到與工人同下同上,帶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監督檢查其他副隊長帶班工作落實情況。
(七)必須經過安全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八)負責落實整改上級部門檢查出的各種安全隱患。
(九)負責按“三程”的有關規定落實各種安全措施,負責監督檢查施工質量。
(十)負責建立健全隊領導值班跟班制度,做到達24小時有隊領導跟班作業。
(十一)組織建立、健全隊安全機構,及時處理“三違”人員。
(十二)工作現場出現事故時,在及時組織全隊人員進行處理搶救的同時,負責保護事故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十三)負責全隊質量標準化工作,努力實現動態達標計劃。
(十四)負責全隊打非治違工作,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十五)負責全隊職業衛生工作,督促員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