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部門、上級公司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章制度。
(二)在隊長領導下,協助隊長做好本隊的安全生產工作,對本隊的機電、運輸設備等的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
(三)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四)貫徹上級頒布的有關安全法規、法律、決定、文件等。
(五)參加安全措施的制定,參加隊組織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并匯報機電系統的安全生產情況。
(六)對管轄范圍內各工作地點的安全隱患要及時組織人員處理,并保證質量。
(七)檢查作業地點安全情況及設備運轉情況,并保證各種保護系統靈敏可靠。
(八)下井帶班期間,必須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帶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九)對上級領導機關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提出整改建議,積極組織落實整改,并保證質量。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