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方針、政策、法規以及上級各主管部門的有關決定和規定。
2、負責組織編制和修訂本部門對各類重大工程項目的安全組織和技術方案設計。
3、抓好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的使用和推廣,指導編制干部和工人的技術培訓和安全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
4、負責本職范圍的災害調查、分析、制定安全一防范技術組織措施。
5、掌握生產進度,認真編制全礦采煤工作面作業計劃。
6、嚴格采煤方法的審批制度,負責對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頂,周期來壓,過斷層、破碎帶,老窯,工作面收尾,必須首先制定周密的安全技術措施。
7、負責定期對回采工作面金屬支柱的使用情況和安全測試的鑒定檢查,擬定調查報告。
8、負責作業規程審批制度,指導重大工程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的編制,督促三大規程的貫徹落實與檢查。
9、積極參加各類事故的搶救,擬定安全搶求措施和參加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及各類安全活動檢查。
10、負責對本單位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