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負責全礦生產系統和照明設施的高壓設備,高低壓線路及照明線路的安裝、維修、保養,質量必須達到部頒標準,保障安全供電。
2、 負責上述電器設備的試驗和斷電保護,整定工作及防雷、防洪、防洪、防風等季節性防護工作。
3、 負責安全用具的試驗和管理工作,參加全礦節日停產檢修和全礦重大事故處理工作。
4、 負責本工種材料、配件、工具的管理工作,提出逐日材料、配件消耗計劃。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