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執行勞動用工制度,不得招收小于18歲的童工,不得招收大于45歲的大齡人員。
二、入礦工人必須具有初中以上學歷或同等專業的其它學歷證明(原件)。
三、必須身體健康,并有個人健康證明(縣級以上人民醫院或專業醫學機構)。
四、從煤礦企業用工人力資源儲備庫中選用,且有合法的身份證明。
五、經過面試各方面合格后方可開始接受培訓。
六、新工人入礦不得少于112學時的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行井下作業。
七、培訓期間要遵守培訓制度,不遲到早退、連續三天無故不請假,不參加培訓或培訓后考試不及格不予錄用。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