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范調度人員入井(坑)的管理,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調度和地面設施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調度人員每月入井(坑)天數根據實際情況規定執行。
(三)調度人員入井(坑)應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首要任務,了解掌握井下安全生產實際狀況。
(四)調度人員入井(坑)要深入現場,對沿途和工作現場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安排處理。
(五)調度人員入井(坑)過程中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向調度室匯報,出井后要及時填寫調度員入井記錄。
(六)調度人員入井(坑)記錄必須有問題、有安排、有落實,時間地點記錄清晰。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