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控目的
為規范天然氣管道及附件安全巡查人員的巡查力度,以及巡查發現管道周圍存在的不安全行為及事故隱患能及時有效的得到處理,按照巡線工作“早發現、早溝通、早預防”的原則,確保車間的天然氣管道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天然氣管線、附屬設施及閥門的安全巡查管理。
三、管理職責
3.1 公司生產安全部門負責本制度的編寫和修訂,生產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對管道安全巡查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車間組織不定期的進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檢查。
3.2 生產安全部負責對管道安全巡查人員的管理,對危害管道安全的行為有現場制止、報告及采取防范措施的職責。對管道附近的施工負責安排人員進行現場監護管理。
3.3 車間安排專人負責天然氣管道巡查及巡查記錄的填寫,及時發現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記錄并報告現場發現的問題;根據工作安排進行現場監護。
四、工作程序
4.1 管道安全巡查的頻率
專職管道安全巡查人員每天至少一次進行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用氣設備每周至少三次抽查,車間辦公室每周組織一次線路安全巡查。
4.2 安全巡查人員的巡查報告
4.2.1 車間對巡查人員進行正規化管理。專職管道安全巡查人員在起點站開始巡查時,必須在起始點向車間安全員報告情況,報告內容包括開始巡查的時間、預計到達目的地時間或特殊區段的碰頭匯報時間等。
4.2.2 巡查人員負責巡查記錄的填寫,報告巡查發現的問題。
4.3 現場巡查
4.3.1 管道安全巡查人員在進行管道安全巡查時,必須事先準備好皂水對連接處進行試驗, 發現有冒泡處立即處理,漏氣嚴重的立即通知車間辦公室進行整改。
4.3.2 在巡查過程中應做好危害識別,注意安全,要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天然氣管線進行綜合巡查。
4.3.3 車間根據雨季應增加巡查人員和加強巡查的密度。
4.4 重點線路巡查
4.4.1 專職管道安全巡查人員應非常清楚自己巡查線路的重點巡查區域,巡線時應堅持重點巡查和徒步檢查,并將重點巡查區域的巡查情況填寫在巡查記錄上。
4.4.2 對已經發現的在管道附近100米外的施工納入重點巡查區域。對于可能交叉通過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線5米范圍內的施工應提前告知車間辦公室,以便采取對應措施。
4.4.3 車間每周至少一次對重點巡查區域進行檢查。
4.4.4 對于可能造成管道破裂泄露的嚴重違法行為,應立即報警“110”進行處理。
4.5巡查記錄
4.5.1巡查人員對管道巡查發現的問題,應在當天填寫在“管道安全巡查檢查記錄表”上,安全員進行不定期檢查。
4.5.2 巡查人員應定期整理“安全巡查記錄”,車間辦公室進行檢查其填寫的嚴謹性和真實性。
4.6 教育培訓
車間每月應組織一次專職管道安全巡查人員的安全學習和業務培訓,包括公司規章制度、線路危害識別和風險預防、記錄填寫等方面的內容,提高巡線人員的安全意識、巡查技能和責任心,確保巡線工作能做到“早發現、早溝通、早預防”。培訓活動應建立記錄。
4.7 相關考核
相關考核依據公司《安全考核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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