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焊、氣焊、二氧化碳保護焊必須由經過安全技術考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操作。
2、氧氣、乙炔瓶的運輸、搬運、必須由專業人員負責,并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定。氧氣瓶應有兩個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時必須輕放,不能碰撞。氧氣瓶及壓力表不得沾染油脂,操作員不能穿有油污過多的工作服,不能用油手、油手套和油工具接觸氣瓶及其附件。
3、氧氣、乙炔瓶,不得相互存放和與其他可燃氣瓶混放。不得靠近易燃、易爆物品及帶電的導線附近。不得在烈日下暴曬。氧氣、乙炔瓶,必須距明火10m以上,氧氣瓶距乙炔瓶5m以上。
4、開啟氧氣、乙炔瓶蓋時,禁止用錘敲打瓶蓋,禁止面對氧氣瓶口換閥或操作。冬季氧氣、乙炔瓶口發生凍結時,禁止用火烤。氧氣瓶總閥不良時,不得擅自拆下修理,應打“滿”字標記。返廠修理。
5、焊割作業周圍10m以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施行焊、割作業時,應按規定拆除四周易燃物并即時澆水防燃。
6、工作后應將各閥關嚴,排凈氣帶余氣,并對施焊現場作全面檢查,清除余火。氧氣瓶的回送應保留0.5kg/cm2以上的壓力,不得排空。
7、 氧氣、乙炔瓶、減壓閥、氣管、線路、焊割用具等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檢定,保持其良好狀態。壓力表必須按規定定期送檢。
高壓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規則
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規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