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部是單位職業危害防治責任主要負責部門,對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負責。其職責包括:
(1)認真貫徹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各級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2)設置與單位規模相適應的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
(3)審核批準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計劃、實施方案、技術措施和長遠規劃,保障職業健康工作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4)組織建立健全和落實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5)組織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6)定期主持召開職業危害防治工作會議和開展職業健康檢查,了解本單位職業危害狀況,開展隱患治理工作。
(7)抓好基本建設和生產裝置、設施技術改造的職業健康管理“三同時”工作。
(8)接受政府監管部門的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和考核,每月一次組織單位員工的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和考核工作。新員工的健康培訓教育。
(9)組織持續改進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職業危害防治制度、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