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崗位職責
二、
在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做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三、 工作內容
1、 執行有關的標準、規程、規定和企業規章制度。
2、 負責建立健全電氣專業管理制度、操作規程。
3、 負責編制礦井電氣設備的技術改造方案和技術革新工作。
4、 負責電氣設備日常檢修計劃:
①、設備的預防性檢查;
②、設備的同期性檢查;
③、提供設備檢修相關的技術參數、質量要求;
④、設備檢修所需的材料、配件;
⑤、提供設備檢修部件的加工圖紙。
5、 協助基層隊解決生產過程中設備出現的各類疑難故障;
6、 負責編制電氣設備月、年度檢修計劃;
7、 負責電氣設備技術測定、儀表校驗、繼電保護整定預防性電氣試驗工作;
8、 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參與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
9、 協助科長、副科長進行安全管理,參與事故分析、處理及預防措施的落實;
10、 搞好管轄范圍內設備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實施工作;
11、 負責全井電氣技術管理工作;
12、 保守企業秘密。
四、 基本素質
1、 勤政廉潔,無私奉獻,具有忠誠企業,誠懇待人,誠懇工作的優良品質。
2、 安全生產知識
①、熟知《煤礦安全規程》、《防爆電氣設備檢查標準》、《供用電規程》;
②、熟知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相關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③、熟知電氣設備缺陷應急處理措施和電氣預防預案;
④、熟知自已業務范圍內電氣設備(線路、安全保護裝置運行情況以及電氣設備)安裝、調試技術標準;
⑤、熟知管轄范圍內電氣設備技術測定,預防性電氣試驗;
⑥、熟知特殊設備的安全管理規定。
3、 專業技術知識
①、熟知機電專業的有關標準,規定和技術規范及企業相關管理制度;
②、熟知礦井電氣設備的結構、原理和使用維修知識;
③、熟悉井上、井下供電系統的運行方式及供電負荷計算、校驗等知識;
④、熟悉電氣設備管理知識。
4、 本部門法律法規知識
了解《勞動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檢查條例》、《計量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
五、 工作權限
1、 有權要求配備本崗位工作所必須的資源;
2、 對本崗位所屬資源分配管理有建議、參與權;
3、 有權按相關規程、規定工作;
4、 有權按企業規章制度辦事。
機電設備負責人崗位職責
蓄電池電機車司機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井下電鉗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5KV變電站運行副值值班員崗位安全職責
35KV變電站運行班長安全崗位職責
35KV變電站運行主值值班員崗位安全職責
機電科電纜管理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電科小型電器管理員崗位安全生產責…
高壓停送電操作規程及標準
低壓停送電操作規程及標準
電廠集控巡檢員崗位職責
電工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配電班班長崗位職責
電氣值班員崗位職責
電氣專工崗位職責
維修主任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