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容:
1.施工前,應邀請道路施工占地范圍內有關現況管線等地下設施的管理單位召開施工配合會,了解各種設施的狀況,核實位置,必要時應采取詳探措施,并研究、確認加固或遷移方案;詳探作業中,應采取措施使被探地下管線保持安全的狀態。
2.清表施工現場,主要是清除各種障礙物,平整地面,滿足路基施工需要;施工現場使用的機具設備,使用前應檢查、試運轉,確認合格;施工中應定期檢查,保持正常。
3.對于路基下的墳坑和廢棄的水井、人防設施、地下管道等應在路基外封堵,并按技術規定及時處理,確認合格。
4.使用裝載車、機動翻斗車運輸工具、材料時,應嚴格按照運輸車輛安全操作規程要求操作。
5.地層中有水時,應將水排除疏干后,方可施工;道路擴建中,挖掘現況道路邊緣進行接茬處理時,不得影響現況道路的穩定。
6.清表施工中,在場地狹小、機械和車輛作業繁忙的地段應設專人指揮交通,保持人員、機械、車輛安全作業。
7.修建的施工便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1)坡道兩側邊坡必須穩定。
(2)坡道應順直,不宜設彎道。
(3)土體應穩定、堅實,表層宜硬化。
(4)作業中應對坡道采取防揚塵措施并維護、保持完好。
(5)坡道寬度應較運輸車輛寬lm以上,縱坡不宜陡于1:6。
8.嚴禁機械在架空線路下方作業。在電力架空線路一側作業時,必須符合下表的具體要求: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的最小垂直距離,并在管線外設限高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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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電架空線路電壓(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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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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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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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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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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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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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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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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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現場應盡量利用現況道路運輸。道路沿線的橋涵、便橋、地下管線和構筑物應有足夠的承載力,能滿足運輸要求;運輸前應調查,必要時進行受力驗算,確認安全;穿越橋涵和架空線路的凈空應滿足運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