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作業人員應熟悉該機械性能,嚴格按正面吊《操作手冊》中有關操作、保養、檢查及維修要求進行檢查、保養、維修。
⑵作業人員應掌握 《操作手冊》 及正面吊上面的各類操作標牌,安全警示標牌及各類儀器儀表警告指示。
⑶作業前應檢查燃油、機油、液壓油、冷卻水(液)是否缺,輪胎氣是否充足,音響、照明是否良好。座位安全帶插鎖是否適合。
⑷在指定的駕駛室位置進行啟動,其它的任何位置都不要啟動或操作機械所有動作。
⑸發動前將各操作桿置于空檔進行起動。每次啟動電機工作不應超過15秒,若4次起動沒有成功,則應查明原因進行排除。
⑹發動機運轉應低速運轉 3~5分鐘,待運轉平穩后才能逐漸增速,同時要檢查儀表和指示燈是否正常工作,發動機有無異聲,制動是否良好,試運轉確認以良好后方能工作。
⑺作業中應有專人指揮信號作業,作業人員應注意作業范圍內四周地面情況及周圍空間有否障礙物及電線。
⑻集裝箱作業中,禁止用集裝箱附屬裝置撞擊集裝箱,同時要經常觀察集裝箱周圍空間。
⑼起升集裝箱(淡黃燈將滅)并用側移油缸將集裝箱對中,不要將集裝箱升高到高于足夠的地面間隙的所需要的高度。
⑽作業中要確認集裝箱附屬裝置轉鎖“鎖緊”或“開鎖”,方可移動正面吊。
⑾加油時要熄火。工作時汽油機的火花塞與高壓線之間不得“吊火”運行。
⑿作業結束后,應將正面吊停放在指定位置,集裝箱附屬裝置降低到最低位置,各操作桿置于非工作位置并應用停車制動器,切斷電源取下鑰匙,關好門窗。當班結束時,作業人員應做好日常保養工作后,方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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