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于《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WPB3-1999)規定的、單臺容量≤14MW(20t/h)的各種用途的燃煤鍋爐煙塵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的污染管理
本方法規定了燃煤鍋爐煤耗量核定系數計算方法煤耗量核定計量方法煙塵和二氧化硫排污系數及其排放總量的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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