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仁用杏的建園、栽培管理、采收及處理等技術要求,適用于我國普通杏(Armeniaca vulgaris Lam.)、西伯利亞杏(A.sibirica(L.)Lam.)、遼杏(A.mandshurica(Maxim.)Skv.)、藏杏(A.holosericea(Batal.)Kost.)、紫杏(A.dasycarpa(Ehrh.)Borkh.)、志丹杏(A.zhidanensis Qiao C.Z.)、
政和杏(A.zhengheensis Zhang J.Y.et Lu M.N.)中所有以仁用為目的的種的栽培,不適用于鮮食杏品種。
本標準適用于我國以華北、東北、西北為主的所有仁用杏產區仁用杏的生產與經營。
茶鮮葉處理要求
野山參人工繁衍護育操作規程
馬鈴薯商品薯分級與檢驗規程
皂莢多糖膠
茶制品 第3部分:茶黃素
茶制品 第2部分:茶多酚
茶制品 第1部分:固態速溶茶
龍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