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工程負責人應按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腳手架的要求,向架設和使用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2)應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第8.1.1~8.1.5條的規(guī)定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對鋼管、扣件、腳手板等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產(chǎn)品不得使用。
3)經(jīng)檢驗合格的構配件應按品種、規(guī)格分類、堆放整齊、平穩(wěn)、堆放場地不得有積水。
4)應清除搭設場地雜物,平整搭設場地,并使排水暢通。
5)當腳手架基礎下有設備基礎、管溝時,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不應開挖,否則必須采取加固措施。
6)腳手架底座面標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7)腳手架基礎經(jīng)驗收合格后,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放線定位。
8)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
9)每搭完一步腳手架后,應按規(guī)范JGJ 130—2001表8.2.4的規(guī)定校正步距、縱距、橫距及立桿的垂直度。
10) 底座安放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底座、墊板均應準確地放在定位線上。
② 墊板宜采用長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墊板,也可采用槽鋼。
11) 立桿搭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嚴禁將外徑48mm與51mm的鋼管混合使用。
② 相鄰立桿的對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內,錯開距離應符合JGJ 130-200l第6.3.5條的規(guī)定。
③ 開始搭設立桿時,應每隔6跨設置一根拋撐,直至連墻件安裝穩(wěn)定后,方可根據(jù)情況拆除。
④ 當搭至有連墻件的構造點時,在搭設完該處的立桿、縱向水平桿、橫向水平桿后,應立即設置連墻件。
⑤ 頂層立桿搭接長度與立桿頂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應符合JGJ 130--2001第6.35、6.36條的規(guī)定。
12) 縱向水平桿搭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縱向水平桿的搭設應符合JGJ 130-2001第6.2.1條的構造規(guī)定。
② 在封閉型腳手架的同一步中,縱向水平桿應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與內外角部立桿固定。
13) 橫向水平桿搭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搭設橫向水平桿應符合JGJ130-2001第6.2.2條的構造規(guī)定。
② 雙排腳手架橫向水平桿的靠墻一端至墻裝飾面的距離不宜大于100mmn
③ 單排腳手架的橫向水平桿不應設置在下列部位:
a.設計上不允許留腳手眼的部位。
b.過梁上與過梁兩端成60°角的三角形范圍內及過梁凈跨度1/2的高度范圍內。
c.寬度小于lm的窗間墻。
d.梁或梁墊下及其兩側各500mm的范圍內。
e.磚砌體的門窗洞口兩側200mm和轉角處450mm的范圍內;其他砌體的門窗洞口兩側300mm和轉角處60mm的范圍內。
f.獨立或附墻磚柱。
當腳手架施工操作層高出連墻件兩步時,應采取臨時穩(wěn)定措施,直到上一層連墻件搭設完后方可根據(jù)情況拆除。
14) 剪刀撐、橫向斜撐搭設應隨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各底層斜桿下端均必須支承在墊塊或墊板上。
15) 扣件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扣件規(guī)格必須與鋼管外徑(φ≯48或φ≯51)相同。
② 螺栓擰緊扭力矩不應小于40N·m,且不應大于65N·m。
③ 在主節(jié)點處固定橫向水平桿、縱向水平桿、剪刀撐、橫向斜撐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轉扣件的中心點的相互距離不應大于150mm。
④ 對接扣件開口應朝上或朝內。
⑤ 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m。
16) 作業(yè)層、斜道的欄桿和擋腳板的搭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欄桿和擋腳板均應搭設在外立桿的內側。
② 上欄桿上皮高度應為1.2m。
③ 擋腳板高度不應小于180mm。
④ 中欄桿應居中設置。
17) 腳手板的鋪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腳手板應鋪滿、鋪穩(wěn),離開墻面120~150mm。
② 采用對接或搭接時均應符合規(guī)定;腳手板探頭應用直徑3.2mm的鍍鋅鋼絲固定在支承桿件上。
③ 在拐角、斜道平臺口處的腳手板,應與橫向水平可靠連接,防止滑動。
頂層作業(yè)層的腳手板往下計,宜每隔12m滿鋪一層腳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