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防護
1、主體工程施工按規范要求搭設雙排鋼管腳手架,平網及掛設密目綠色安全防護立網,實現封閉防護施工。
2、施工臨時用電規范架設三相五線制,三級配電兩級漏電保護,并完善一機一閘一箱一鎖;必須使用標準鋼制配電箱,取締木制配電箱。
3、土方作業和基坑施工、土方按規定放邊坡、并加支護,設上下行人通道,四周設全封閉護欄,樁基的施工規范要求,樁基孔必須做好防護工作,完善安全防護措施。
4、施工用中、大型升降機械,按安裝使用要求,完善安全裝置,專人負責操作并應持證上崗,定期安全檢查,確保不發生機械事故。
5、做好“四口、五臨邊”安全防護。孔、洞加蓋嚴密、固定牢靠。樓面、陽臺、樓梯等設雙層欄桿防護,設專用行人通道、保證安全。
二、對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下列規定。
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與樓層周邊都必須設防護欄桿。
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
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4、搭設臨邊防護欄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1.2米,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米。坡大于1:2.2的屋面,防護欄桿應高1.5米,并加掛安全立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于2米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4、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桿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5、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桿的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毫米的擋腳板或400毫米的擋腳笆。
6、施工現場的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警示。
7、邊長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處設安全平網。
8、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于800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于2m,應加設1.2米高的臨護欄。
9、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
10、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外,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校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11、支模應按規定的作業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并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結構復雜的模板,裝、拆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措施進行。
三、鋼筋綁扎懸空作業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綁扎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平臺架和設置安全網。
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混凝土澆筑時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澆筑離地2米以上框架梁,雨篷和小平臺時,應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并架設安全網。
懸空進行門窗作業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安裝門窗及窗扇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陽臺欄板上操作,門窗臨時固定,封填材料未達到強度,以及電焊時,嚴禁手拉門,窗進行攀登。
進行各項窗口作業時,操作人員的重心應位于室內,不得在窗臺上站立,必須要時系好安全帶進行操作。
支模、粉刷、砌墻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外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附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模板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米,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板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四、對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下列規定:
1、基坑的周邊、尚未安裝的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的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處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的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2、頭層墻體高度超過3.2米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架的高度超過3.2米樓層周邊必須在外轉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3、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口等與建筑物的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都應裝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
4、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五、臨邊防護欄桿桿件的規格化及連接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1、鋼筋橫桿及欄桿柱勻采用48*(2.75~3.5)mm的管材扣件或是電焊固定。
原木橫桿上桿梢不應小于70mm,下木桿梢直徑不應小于60mm,欄桿柱銷直徑不應小于75mm,并須用相應長度的圓釘釘緊,或用不小于12號的鍍鋅鋼絲綁扎,要求表面平整和穩固無動搖。
六、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設安全立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鋼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0cm,當基坑周邊采用板柱時、鋼管可打在板柱外側。
2、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采用預期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接牢,采用竹、木欄桿時,可在預期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50*5角鋼,其上下各鉆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與竹、木桿件拴牢。
3、當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格相適應的80*6的彎轉扁鋼作預埋鐵的混凝土塊,然后用上項方法固定。
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的措施作封閉處理。
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接腳板,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于10mm。
七、洞口作業
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墜落的防護設施。
鋼管樁、鉆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部位,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定的蓋板。
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不應設紅燈示警。
洞口根據具體情況的采取設防護欄桿、加蓋件、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樓板、屋面平臺 等面上短邊尺寸小于25cm倡導大于2.5C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設,蓋板能防止挪動移位。
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施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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