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揭過煤時防瓦斯事故安全措施
??? 1.堅持物探與鉆探相結合,對異常區域配以鉆探,當斜井掘進距預測煤層位置20m時,停止掘進,并布置打鉆,進行探測煤層工作,以確認煤層賦存情況及時收集瓦斯資料,采取針對措施,防止誤揭煤。
??? 2.井下各種機電設備必須達到防爆要求。
??? 3.探揭過煤必須編制專項措施。
?? ?4.揭過煤期間,必須確保瓦斯監測系統完好、準確,監測人員隨時注意瓦斯變化情況,出現異常立即報告。班長、檢查員、電鉗工必須佩戴便攜,其他入井人員必須佩戴隔離式自救器。當發現瓦斯異常時,撤出人員,采取治理措施。
?? ?5.斜井施工過程中,局部通風機必須連續運轉。煤層掘進風筒末端風量不得少于300m3/min。
??? 6.瓦斯監測人員,應將監測時間、地點、含量、存在問題及所采取的措施等認真填寫在記錄上。
????????????????? 第九節?提升運輸安全措施
??? 1.提升機的各種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提升絞車每班設正、副司機2人同時持證上崗,且必須堅守崗位 ,不得脫崗、睡崗。
?? ?2.綜掘機每到一新的位置絞車司機都要在深度指示器上做出新的標記,包括井口及會車的位置。
??? 3.翻矸倉處要設置過卷裝置,以防事故發生。
?? ?4.司機必須聽清信號后再起動,起動要慢,車輛過井口、會車及綜掘機附近時要減速慢行。
??? 5.信號工必須遵循“井下指揮井上、井口指揮機房”的工作原則。
??? 6.井口信號要專人專職不得隨意換人替崗。
??? 7.提升運輸要編制專項措施,提升大件物品要事先與絞車司機取得聯系,信號系統必須保持完好暢通。
??? 8.提升鋼絲繩必須有合格的試驗數據并按規定定期檢驗。
??? 9.提升鋼絲繩每天指定專人安排足夠時間進行安全檢查。
??? 10.各種提升設施及連接裝置使用前必須進行檢驗和試驗,保證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 第十節?預防沖擊地壓及巖爆安全措施
??? 1.當工作面沖擊地壓顯現,有巖石爆裂聲音且響聲較大等巖爆現象時,采用打超前鉆孔卸壓措施。
??? 2.當工作面出現小塊巖石拋出、巖幫垮落等現象時,采用松動卸壓措施。
??? 3.出現巖爆現象必須采取個體防護措施。
???????????????? ?第十一節?預防水患安全措施
??? 1. 過流砂層或探揭過含水層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措施。斜井掘進接近含水層、老空、破碎帶、含水斷層等可疑地質構造20m前,必須先探后掘,物探鉆探相結合,嚴格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
?? ?2.工作面涌水量大于5m3/h時,必須采取注漿治水措施。
??? 3.井壁淋水過大時,要進行壁后注漿。
??? 4.工作面注漿和壁厚注漿要制定專項措施經施工單位和業主、監理等有關部門和領導審批后方可施工。
??? 5.斜井掘進期間,排水系統必須完善,并有足夠的排水能力和備用排水設備。??? ??????第十二節?? 耙巖機使用安全措施
1、耙巖機司機必須經過專職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 2、耙巖機司機與工作面看斗者之間應制定燈語信號,操作時用燈語或信號聯系,指揮耙斗進退。
??? 3、耙巖機運行時,機身兩側和耙巖機跑道側不準人員停或行走。
??? 4、耙巖機中間槽和卸載槽兩側,應安保險桿或保險網,以防空繩抽人。
??? 5、耙巖機運行中出現故障時,首先松開閘把立即停電,切斷電源,嚴禁帶電處理。
??? 6、嚴禁將兩個操縱手把同時壓下,以防耙斗突然飛起或斷繩傷人。
??? 7、負荷過大或運行受阻,不能硬拉,應將耙巖機退1~2m,重新再拉或停電處理。
??? 8、耙斗運行范圍內不準有人站立或走動,開動前與鄰近人員打招呼,人員躲出后方可裝碴,耙斗活動中發現有人通行立即停機。
??? 9、耙斗面出碴與工作面打眼平行作業時,耙斗尾輪硬楔距工作面不得少于10m,硬楔插入錨樁眼的深度不低于600mm。
??? 10、耙巖機倒碴時,指揮耙斗進退只準一人,并躲在寬面側,幫頂和工作面維護好的安全處,時刻警惕尾輪繩抽出傷人,工作面的其他人員必須撤到耙巖機后邊安全地方。
第十三節?運輸安全管理措施
1、各類司機必須由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持合格證上崗的專職人員擔任。
2、運送長大物件時,要用專用材料運輸車輛,捆扎牢靠,并要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及井下作業人員,慢速下放。
3、信號工必須嚴守崗位,每當發出提升信號后,信號工必須目接目送礦車安全通過責任段,信號必須由專職信號工發送。
4、斜巷運輸嚴格執行“一坡三擋”:
下行施工在井口變坡點安裝手動阻車器和擋車棍,變坡點以下10m安裝連環擋車欄,在井筒內每隔100m及距工作面20m位置安裝礦車斷繩脫鉤跑車的防護裝置,防跑車裝置的設置和制作必須符合中煤一建下發的平斜巷提升運輸管理規定。
5、礦車運送物料到位后,裝卸物料時,不得將鉤頭摘除。并在礦車的下滑方向用道木將其固定。
6、主斜井井筒每隔40米施工一個躲避硐。
7、斜巷運輸時,必須做到“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
8、斜巷內掛多盞紅燈,紅燈和絞車閉鎖,車開燈亮,車停燈滅。
9、斜巷提升礦車要采用防跳銷和保險繩。
10、斜巷提升嚴禁人員蹬鉤。
11、各種阻車器及擋車裝置每次交接班時必須檢查,確保各個阻車器、擋車器靈活可靠。
12、礦車在運輸中掉落的雜物,必須隨時清理回收干凈,以防物料滾落傷人或損壞設施。
13、斜井井筒內鋪軌時每隔30米設置一組固定道床來固定軌道,以防軌道下滑。
14、絞車司機注意事項
1)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保安規程及各種規章制度,確保安全運轉。
2)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3)嚴守崗位,精力集中,聽清信號,正確操作。
4)要隨時注意設備運轉情況,濕度、聲音、儀表指數等是否正常,如發現異常情況自己不能處理的,要立即向領導報告,以便及時處理。
5)要加強設備維護,按時注油,經常保護車房及設備的清潔衛生。
6)認真填寫運轉日志。
7)非本室人員未經批準不許進入絞車房,準許進來者要認真進行登記。
15、信號把鉤工注意事項
1)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講清上班中運輸設施使用情況,所發生的故障及處理結果,接班人員不清楚的要詳細詢問。
2)協助組長和安全員對運輸線路進行檢查,保證暢通無阻,確認安全后方可工作。
3)檢查運輸設施的電鈴、信號是否靈活、清晰、完好,阻車器、防跑車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各個礦車的連接裝置是否可靠、合格,礦車是否完好,絞車鋼絲繩有無磨損銹蝕情況,繩頭是否牢固,要符合插接要求。
4)斜巷運輸時,在聽到絞車司機發出信號后,把鉤工及時打開擋車器,躲入安全地點,由信號工再次發出信號,開始放車,過車后(包括提升)及時閉合擋車器。
5)車輛運行至預定位置,信號工發出停車信號,及時閉合擋車器。
6)礦車掉道后,按預先規定的信號與司機聯系,按有關規定處理掉道事故,斜巷掉道后,處理人員要站在掉道車輛的側面或上方,并要統一指揮,相互配合,確保安全。
7)車輛停穩后方可摘鉤。
16、下山運輸注意事項
1)阻車器,擋車攔處于常閉狀態,礦車通過時打開,通過后關閉。
2)各種擋車裝置要符合規定,并保證安全、可靠,使用正常。行車期間,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制度,把鉤工有權阻止任何人員通過。
3)巷道必須安設靈活的、有效的地滑子。在變坡點地滑子應加密。間距不大于25米(以鋼絲繩不落地為準)。
4)絞車運輸時必須使用保險繩,其繩徑與提升鋼絲繩同徑,長短與提升數目相適宜,應用新繩制作。
5)巷道內每隔40米設置運行紅燈。斜巷礦車運行時最前方的礦車應掛一盞紅燈,以方便行人知道礦車運行位置。
6)提升期間嚴禁人員跨越鋼絲繩。
7)提升警示裝置應同絞車閉鎖。
8)安全設施必須每班設專人進行檢查,確保靈活、可靠、有效,提升裝置必須每班檢查并做好記錄。
18 、運輸路線要求及規定:
(1)軌道必須按標準鋪設,同一線路必須使用統一軌型,不得有雜拌道。
(2)軌枕間距要符合設計及規程要求,采用木軌枕,要保證鋪設平整,誤差不得超過50㎜,要保證道碴堅實,無懸空現象。
(3)軌道的方向在直線段要保證目視平順,曲線段要保證目視圓順,軌距接頭內錯差及高低差、軌縫、水平高度均應符合標準及規程要求。
(4)道夾板、螺栓、彈簧墊必須與軌道配套,并保證構件齊全,堅固有效。
(5)轉轍器的各種拉桿零件必須保證齊全,連接牢固,靈敏可靠,尖軌要密貼,間縫要符合要求。
第十四節?復道安全管理措施
一、復道的一般規定
1、逐級匯報制度
現場操作人員發現掉道后,必須及時通知跟班班長(項目部值班人員或調度),跟班班長或項目部值班人員應視掉道程度決定是否匯報礦調度室。掉道程度達到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匯報礦調度室:
(1)平巷組列礦車掉道超過7輛,復軌影響時間可能超過1小時以上的掉道事故。
(2)特殊運輸車輛掉道:大型設備車、“三超”車輛、急運車輛。
2、現場安全責任制
一般掉道復軌的安全工作由跟班班組長負責。匯報給礦礦調度室的掉道事故,隊組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復軌的安全工作。
3、現場檢查制度
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周密檢查掉道現場巷道及所有設備、設施有無再次發生事故的隱患,特別是檢查軌道質量和掉道車輛穩定性是否可靠。
4、復軌方案的制訂
在經過周密檢查后,現場安全負責人應根據掉道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復軌實施方案。必要時要征求上一級主管的意見。
5、安全措施的落實
現場安全負責人對復軌有關的每一個環節、步驟都必須制訂并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包括:穩車、牽拉、抬墊、防歪、防滑、防竄等方面。
6、穩車作業制度
必須實行“先穩車、后處理”的作業制度。
二、復軌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1、嚴禁用絞車等機動設備牽引復軌。
2、現場安全負責人在處理事故前,必須布置好現場操作人員的安全退路,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3、進行復軌前,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檢查巷道支護情況,支護不牢或有片幫危險時,必須先處理后方可進行復軌工作。
4、兩個或兩個以上車輛掉道時,必須逐個進行復軌,嚴禁同時復軌。
5、“三超”車輛或重心高、重心偏有傾倒危險的車輛復軌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車輛歪斜的措施后方可復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