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消息,應急管理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了《安全評價機構資質條件》,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規范安全評價機構管理。
該通知由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國家礦山安監局聯合發布,文件編號為應急〔2026〕60號,印發日期為2026年7月2日。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應急管理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安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以及各省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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