療救護力量到場,設立醫療救護站點,對燒傷、灼傷、踩傷、擠傷、窒息(中毒)等受害者實施專業急救。1991年瑞士蘇黎士地鐵總站地鐵列車相撞火災事故中,除消防人員之外,還有十幾名醫生、30多名救護人員、16輛救護車和兩架救護直升機參加了救援工作。火災中雖有58人受重傷,但由于有效采取現場急救措施,使事故對乘客的傷害降到了最低點。
3、掌握事故周邊醫院的地址、床位及醫療特色等情況,以便及時準確地將受害者輸送往對應醫院進一步接受治療。
(五)輔助對策
采取必要的輔助手段,能有效控制災情的進一步擴大,并贏得人命救助時間,提高救人行動成功率,從而達到最大限度減少人命傷害的目的。
1、現場詢情。詢問地鐵站內工作人員或知情者,掌握災情的發展趨勢以及遇險乘客的目標位置,為救人行動確定初步依據。
2、實施警戒。科學界定危險區域,嚴格控制人員進出警戒現場,便于人命救助行動的開展,避免受害群體的擴大。
3、啟動地鐵內部抗災系統。啟動通排風系統,驅散濃煙,改善火災現場的能見度;利用消火栓系統,實施快速出水滅火等等。以改善災害現場環境,為人命救助行動提供方便。
4、即時評估。成立相關專家組,對事故現場可能造成人命危害因素進行科學評估,提出合理性建議,為現場指揮部提供人命救助決策服務。
5、消防排煙。利用排煙車(機)加速排煙,或利用噴霧水驅散濃煙,進一步縮小充煙范圍,有助于人命救助行動的順利進行。
6、現場照明。利用救生照明繩、移動式強光燈等照明器具,加強火災現場照明,便于救援人員搜索并發現遇險乘客。
四、特別警示
(一)堅持快速反應,并集中調集兵力于事故現場,為有效實施人命救助行動創造首要條件。
(二)嚴密人命救助行動的組織指揮,做好相關協作單位的共同行動,確保人命救助行動的有序性和連貫性。
(三)救援人員在實施人命救助行動中,必須采取相對應的個人安全防護措施,嚴守安全行動要領,確保自身安全。
(四)做好對遇難人員現場位置的標識工作,有助于分析研究地鐵火災事故中乘客的逃生意識行為,以利再戰。
(五)完善裝備保障機制,保證人命救助所需裝備的及時到位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