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制目的
本工作標準規定項目設備管理員工作職責、內容,應保存的資料和應熟悉的法律、法規和制度。
2、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政府和企業頒發的建筑機械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程、規范。
(2)負責在授權范圍內對機械設備的分供方進行考察、評審和管理。
(3)負責機械設備原始記錄、技術資料、報表的填寫、匯總、收集和上報。
(4)負責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并將自檢自查情況上報上級部門。
(5)參與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提供機械設備安裝使用的技術措施。
(6)負責項目機械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使用、維修、保養工作,確保設備狀態良好,滿足施工生產需要。
(7)負責公司授權范圍內的機械設備的采購租賃,并負責辦理設備采購租賃手續。
(8)負責對項目設備的使用進行核算,協助人事部門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和取證工作,確保特種工作人員持證上崗。
(9)定期檢查機械設備的使用情況,確保使用安全,協助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對事故處理提出參考意見,并做好相關記錄。
(10)做好機械設備的技術檔案,確保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標牌明確,并準確、及時做好統計報表。
(11)負責有關機械設備管理的其他工作。
3、工作內容
(1)貫徹落實上級頒發的有關機械設備管理的規章制度,制訂實施細則和補充規定,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機械技術經濟指標。
(2)熟悉本工程所用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常見故障,掌握機械數量和分布,以及技術狀況和安全操作規程。
(3)負責機械設備的建賬、立卡,掌握機械價值和臺班、維修等費用定額;進行機械設備的選型、試驗、驗收、調撥和分配。
(4)參與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平衡調度機械設備,監督檢查機械設備的合理使用、安全運行和維護保養;建立機械設備臺賬和安全技術檔案,掌握機械設備的價值、數量和分布情況、以及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狀況。
(5)制訂各種原始記錄、報表的統一格式和相應制度,并做好原始記錄、報表的匯總和存檔;負責工地機械技術經濟指標的考核、統計和分析,并正確及時地填報上級的機械報表。
(6)參與機械設備改造、自制、更新、報廢的技術鑒定和重要大型機械設備的技術經濟論證和安全技術論證工作;參與機械設備購置資金、折舊費、大修費的管理和使用。
(7)負責編制機械設備大修理計劃,督促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并參與機械設備大修前的技術鑒定和修竣后技術試驗及質量驗收工作。
(8)負責組織機械設備配件計劃編制、訂貨、分配和保管工作;接受公司組織的機械設備檢查,總結機械設備管理、使用、保養、維修、供應、租賃等方面的經驗。
(9)負責機械技術經濟指標的管理和考核,參與機械經濟核算,努力降低機械設備使用成本;積極推行機械使用費、維修費的承包等。
(10)負責機械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11)負責各類機械人員的技術業務培訓、進修及考核、調配、晉級,以及操作證管理等工作;負責新機械的應用和推廣及進口機械技術的引進消化。
(12)負責收集機械設備有關信息,及時向設計、制造、修理等部門反饋使用中發現的問題,并提出建議,促進機械設備管理、維修技術和機械化施工水平的不斷提高。
(13)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4、本崗位需要存檔的資料
(1)機械設備購置、租賃計劃
(2)《機械設備進場驗收單》
(3)《機械設備臺帳》
(4)《物質供應方評價表》
(5)《合格物資供應商名冊》
(6)《物資供應方重新評價表》
(7)機械設備履歷表
(8)機械設備保養維修記錄
(9)機械設備使用記錄
(10)機械設備安裝、調試記錄
(11)機械設備管理交接班記錄
(12)機械設備日常管理的相關記錄
(13)機械設備購置租賃合同
(14)機械設備購置租賃合同臺帳
5、本崗位應熟悉以下法律和法規、制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7)《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9)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法規和要求
(10)上級企業規章制度、方針目標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