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審查開工條件。
2、單位工程開工必須具備的條件
(1)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經審批。施工圖紙經會審。
(2)施工圖紙經過會審。
(3)現場“三通一平”及臨時設施滿足施工要求。
(4)主要材料、施工機械設備已落實。
(5)已經辦理施工許可證。
(6)工程基線、標高等已經復核。
3、由建設單位發包的分部(或子分部)工程,應單獨填寫開工報告。
4、開工申請報告中的各項內容均應填寫真實、齊全、準確。
5、開工報告必須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簽名蓋章后有效。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