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1.3有與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相適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 3.3.1.4職業危害因素的濃度或者強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 3.3.1.5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其他規定。
??????? 3.3.2各單位對采用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等,應知悉其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并建立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 3.3.3在生產活動中,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設備或材料。
??????? 3.3.4加強對工藝設備的管理,對易產生泄漏的設備、管線、閥門等定期進行檢修和維護,杜絕或減少跑、冒、滴、漏現象。
??????? 3.3.5嚴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試劑和儀器設備,嚴禁用有毒有害溶劑洗手和沖洗作業場所。
??????? 3.3.6對防塵、防毒、防射線、防噪聲以及防氮氣窒息等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 3.3.7各單位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 3.3.7.1在產生嚴重職業危害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闡明產生職業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 3.3.7.2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識、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急救器具專柜、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同時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
??????? 3.3.8各單位應建立作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根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具體情況,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建立健全個體防護用品領用檔案。督促、教育、指導作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加強對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凡不按規定使用防護用品的作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 3.3.9各單位應建立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定期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與評價,每3年進行1次職業危害現況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職業衛生檔案,向員工公布,并向地方政府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作業場所,應立即采取措施加強現場作業防護,提出整改方案,積極進行治理,確保其符合職業健康環境和條件的要求。對超標嚴重且危害嚴重又不能及時整改的作業場所,必須采取補救措施,控制和減少職業危害的影響。
??????? 3.3.10各單位對可能造成職業病或職業中毒的作業環境,導致職業危害事故發生或擴大的職業衛生隱患,應納入企業安全隱患治理計劃,安排職業衛生管理部門牽頭,按照《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管理規定》、《事故隱患限期整改責任制》等規定實施整改。
??????? 3.3.11各單位應重點加強檢維修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管理。
??????? 3.3.11.1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生產裝置,在制定停車檢修方案時,應有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參與并提出對塵、毒、噪聲、射線等的防護措施,確定檢維修現場的職業衛生監護范圍和要點。檢維修現場應嚴格設置防護標識,并指定人員進行職業衛生監護。同時,加強對檢維修作業人員防護用品佩戴和沖洗設施的檢查。
??????? 3.3.11.2對承擔檢維修作業特殊工種(放射、焊接、高空作業等)的作業人員,必要時在檢維修作業前組織進行職業健康體檢,發現健康狀況不適者,不得從事該項工作,以避免職業傷害。
??????? 3.3.11.3加強檢維修現場塵毒檢測監控工作。各單位應根據檢維修現場情況與有關機構聯系檢測事宜,隨時掌握現場塵毒濃度,及時做好防護工作。
??????? 3.3.11.4做好檢維修開工前后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防護效果的鑒定工作,重點對檢維修后的放射源防護裝置、防塵防毒防噪聲衛生設施的整改情況等進行系統檢查確認,減少開車運行時的意外職業傷害。
??????? 3.3.12各單位應建立健全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救援模擬演練,同時進行講評并不斷改進完善。
??????? 3.4職業病診斷和鑒定管理
??????? 3.4.1職業病的診斷與鑒定工作由各單位統一管理。職業病診斷和鑒定由單位和當事人如實提供有關職業衛生情況,按法定程序取得職業病診斷、鑒定的有關資料。
??????? 3.4.2各單位要加強對職業病病人的管理,實行職業病病人登記報告管理制度,發現職業病病人時,要按有關規定向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和安全環保局報告。
??????? 3.4.3各單位應安排職業病患者進行醫療和療養。對在醫療后被確認為不宜繼續在原崗位作業或工作的,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提出調整崗位意見,相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 3.4.4職業病患者的診療、康復和復查等費用以及傷殘后有關待遇和社會保障,應按照《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06)等規定執行。
??????? 3.4.5對疑似職業病的職工應及時進行診斷,在其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按職業病待遇辦理。在此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 3.5職業健康教育與培訓
??????? 3.5.1各單位應建立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各級作業人員都必須熟悉本崗位職業衛生與職業危害防治職責,掌握本崗位及管理范圍內職業危害情況、治理情況和預防措施。
??????? 3.5.2各單位安全環保和教育培訓主管部門要結合生產實際,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和學習講座等形式,每年至少對作業人員進行1次職業衛生專業知識和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將職業衛生作為安全三級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安全三級教育培訓考核,認真實施。基層生產班組每季度在安全活動中安排1次職業衛生知識學習活動,并做好記錄。
??????? 3.5.3生產崗位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使用、維護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深入了解相關物料的性質以及對健康危害、相關設備操作和潛在危險等必備知識,掌握生產現場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識和技能,開展相應的演練活動。
??????? 3.5.4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崗位的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規教育、崗位勞動保護知識教育及防護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 3.5.5各單位要做好生產檢維修前的職業衛生教育和培訓工作,結合檢維修過程中可能產生、接觸到的職業危害因素和急性中毒事故,重點掌握自我防護要點和急性職業危害事故情況下的緊急處理技能。
??????? 4監督檢查與考核
??????? 4.1安全環保局不定期組織對各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4.2各單位應定期組織對職業衛生管理的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納入安全環保考核。
??????? 4.3檢查及考核依據《中國石化職業衛生管理工作考核規定》執行。
??????? 5其他規定
??????? 5.1對承包商、外來施工人員和勞務派遣用工人員的職業衛生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 5.2對放射線、噪聲、硫化氫、氫氟酸等職業危害因素的防護管理,按照《中國石化放射防護管理規定》、《中國石化職工聽力保護管理規定》、《中國石化硫化氫防護安全管理規定》、《中國石化高毒物品防護管理規定》等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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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