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負責單位機電技術工作,直接分管技術組,對各區隊機電工作負有技術指導責任。精通機電技術專業理論,掌握主要設備的性能原理,熟知機電管理業務。
2.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技術政策和有關規程,組織編制機電安全操作規程,保障設備及人身安全。
3. 負責礦井機電發展遠景規劃方案的設計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工作,掌握機電工程設計,設備的更新、大修以及員工培訓等計劃并組織實施。
4. 積極推廣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不斷提高礦井標準化水平,推廣先進經驗,提高設備質量。
5. 教育機電員工,按規程操作,及時檢修設備,消除隱患,并認真分析機電事故,制定采取防范措施,保證設備性能的正常發揮。
6. 搞好設備管理、配件管理和“三防”工作,不斷提高完好率、使用率、力率、負荷率,降低事故率、維修率和電耗,防止機電設備的損失丟失。
7. 搞好安裝工程的設計,做到經濟合理,安全可靠。
8. 搞好季節性工作和檢修計劃的安排,確保防爆、防火、防洪、防雷、防凍設施完好可靠和大型設備的安全運轉。
9. 提高設備修理、配件加工質量,經常掌握機修廠、機械隊、電氣車間的自制自修情況,嚴把驗收質量關,不斷提高和改進工藝,提高工作效率。
10.負責搞好各種圖紙資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設備技術檔案。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