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安全生產中的工藝技術工作,確保各項技術工藝的安全可靠性。
2、負責編制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及管理制度。在編制開工、技術改造方案時,要有可靠的安全衛生技術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對本車間員工進行生產安全操作技術與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組織安全生產技術練兵和考核。
4、每天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作業,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5、參加車間新建、擴建工程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參加工藝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6、發生生產和與生產有關事故,及時向安全主管部門報告,參加生產和有關事故調查、分析。
7、負責裝置檢修、停工、開工安全技術方案的制定,對方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