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各類記錄
??????? 1、各掘進迎頭工作面必須具有以下記錄:《交接班記錄》、《巡回檢查記錄》、《運行日志》、《檢查檢修記錄》、《各類安全保護裝置記錄》、《電纜絕緣和外部檢查記錄》、《鋼絲繩檢查記錄》等。各類記錄必須認真填寫、書寫清晰,嚴禁亂撕亂劃,每少一頁處罰20元。各類記錄必須集中存放,上山掘進時存放在下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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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鉤信號峒室內。
??????? 2、各單位崗位機臺使用的記錄報機電科備案,當月20~25日到機電科領取下月使用的記錄,1~5日交回上月填寫的記錄,每少一種或拖后一天交回領取的記錄,處罰本單位崗位機臺班長100元,并掛罰分管負責人和單位主管負責人100元。各類記錄必須認真填寫、書寫清晰、嚴禁亂撕亂劃,每少一頁處罰20元,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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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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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 霄云煤礦防爆電氣設備使用的管理規定
??????? 一、?耙斗裝巖機
??????? 1、操作人員要仔細閱讀耙裝機使用說明書,并熟悉設備結構、性能,熟練掌握操作方法后方可上崗操作。
??????? 2、井下在用的耙裝機由使用單位負責現場的維護和保養,并要有明確的包機人。
??????? 3、接通電源后,檢查電機和滾筒的轉動方向是否正確。
??????? 4、耙斗與鋼絲繩的連接注意區分主繩與尾繩,區分工作滾筒與空程滾筒,工作滾筒連接主繩受重載。
??????? 5、放炮時注意對尾輪、手柄、迎頭照明燈等易損配件的保護,放炮后及時清理設備衛生,檢查槽子、電纜、防滑裝置等配件完好后,方可開車。
??????? 6、每月對各繩輪軸承加3號鈣基潤滑油一次,對絞車減速器和行星齒輪傳動部分加90-150號工業齒輪油一次。
??????? 7、耙裝機用于30度以下傾斜巷道裝巖時,除使用原有的卡軌器外還必須增設地錨拉緊裝置以防止機器下滑和安全保護。為保證有較高的生產率及便于鋪設軌道,裝巖工作時離迎頭最好不超過25米。為避免放炮時機器受損,機器離迎頭一般不小于6米。
??????? 8、機電科對井下耙裝機的使用和維護保養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凡發現對耙裝機只使用不維護、不清理或維護保養不到位缺少配件的,將對包機責任人進行處罰,并掛罰分管副區長和單位負責人。、
??????? 9、在井下使用的耙裝機應正常使用三個月,無特殊情況不能按期使用的,升井后將對設備的使用和維護保養情況進行分析,屬于維修質量原因的由維修單位負責修理。若屬于使用不當或維護保養不及時而造成設備達不到正常服務時間標準的,其修理費用由使用單位負責(從材料費中扣除),同時處罰責任人100元,掛罰單位負責人50元。
??????? 二、噴漿機
??????? 1、操作人員要仔細閱讀噴漿機使用說明書,并熟悉設備結構、性能,熟練掌握操作方法后方可上崗操作。
??????? 2、井下在用的噴漿機由使用單位負責現場的維護和保養,并要有明確的包機人。
??????? 3、開機前要檢查各部潤滑油是否充足;各部連接件是否緊固;短時運轉機器以檢查運轉方向是否和設備標注方向一致;檢查密封板夾緊程度是否適中。
??????? 4、停機前把輸送管路中剩余的物料吹出來。當管路干凈(不再有物料從噴頭吹出)后再關閉噴頭出水閥,最后關閉總風管閥門。
??????? 短時中斷噴射作業時拌合料可以留存在料斗中,長時間停頓或噴砼作業結束,應先停止加料,直到料斗和轉子中的殘料完全噴出為止,同時要加入少許濕砂石把料斗和轉子料腔中的殘料完全清洗噴射干凈。
????????? 5、每班對密封板清洗一次,并檢查磨損情況;每周必須對轉子襯板檢查一次,要保持襯板圓孔有尖銳的邊棱,如果襯板圓孔的邊棱被磨損(斜切)應及時更換,以防止細微顆粒進入結合面而加快密封板的磨損。
??????? 6、要及時清理料腔。每班工作結束后,應打開轉子、彎頭將殘料清理干凈。
??????? 7、要加強對減速器的維護與保養。
??????? ⑴、每班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清理減速器外部表面粘附的拌合料等雜物。
??????? ⑵、經常檢查、觀察油標,潤滑油不足時應及時補充。累計工作250小時(約三個月)應更換潤滑油。
??????? ⑶、及時填充轉子軸承潤滑油脂(方軸頂部有注油口)。
??????? 8、機電科對井下噴漿機的使用和維護保養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凡發現對噴漿機只使用不維護、不清理或維護保養不到位的,將對包機責任人進行處罰,并掛罰分管副區長和單位負責人。
??????? 9、在井下使用的噴漿機應正常使用三個月,無特殊情況不能按期使用的,升井后將對設備的使用和維護保養情況進行分析,屬于維修質量原因的由維修單位負責修理(其責任落實按內部承包規定執行)。若屬于使用不當或維護保養不及時(不按本規定進行維護、保養)而造成設備達不到正常服務時間標準的,其修理費用由使用單位負責(從材料費中扣除),同時處罰責任人100元,掛罰單位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各50元。
??????? 三、小型電器
??????? 1、井下在用小型電器應杜絕失爆,出現失爆每處罰款100元,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每低l%罰款20元。
??????? 2、小型電器交接應在三天內辦完交接手續,否則每推遲一天罰責任人50元。
??????? 3、損壞的小電器及時送交機電科,并辦理手續。由機電科負責對不符合要求的小型電器進行鑒定并通知機電工區機修廠安排維修。無故損壞,丟失小電器按原值的50%處以罰款。
??????? 4、偷用他單位小型電器每只罰款100元。
??????? 5、小型電器應集中安裝固定板上,不能集中安裝的吊掛要安全可靠、規范,不得落地,否則每只罰款20元。
??????? 6、領用小型電器后應及時進行安裝,沒有安裝的小型電器按庫存的小型電器由機電科進行調劑使用。
??????? 7、小型電器的報廢由機電科鑒定,處理報廢的小型電器應列出清單報機電科,由科長、機電礦長簽字審批。
???????? 8、機電科對井下小電器使用管理情況不定時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安排整改或進行處罰。
??????? 四、鋼絲繩
??????? 1、機電科負責全礦常用鋼絲繩的審批、發放、舊繩的回收利用,在用鋼絲繩的監督、檢查,統計申報備用計劃和檢測試驗工作。
??????? 2、各用繩單位在領取新繩的領料單中,必須寫清絞車編號、用途、使用地點以及實際需用長度。
??????? 3、鋼絲繩管理將實行以舊換新制。絞車換繩后4天內必須向機電科交回更換下來的廢舊鋼絲繩,舊鋼絲繩繼續利用報機電科申請處理。
??????? 4、安裝、撤除及其他工程,一次性使用的鋼絲繩,在工程完工后3天內必須交回所使用的全部鋼絲繩。
??????? 5、送交機修廠或其他單位維修的各類絞車,滾筒上不準許有鋼絲繩存留,否則,鋼絲繩組有權對使用單位以領用繩的長度為基準按每米1元計算實行罰款。
??????? 6、舊繩的回收利用:鋼絲繩組視其情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進行管理發放使用。
??????? 7、使用中的各類絞車鋼絲繩,由各使用單位定人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章節條文進行日檢、周檢、月檢或季檢,并認真詳細地按檢查記錄內容進行填寫。機電科負責進行全面的監督和巡回檢查,并對查出的問題下發整改單,責成問題單位進行整改。
??????? 8、井上、下各上、下山傾斜巷道必須裝設地輥子。斜巷上山的上變坡點處,應裝設大地輥子,其直徑不得小于250mm,長度200-250mm,軸徑不小于40mm。斜巷上山中間的地輥子直徑一般不小于150mm,長度不得小于250mm,每組地輥子間距10-15m,嚴禁鋼絲繩在軌道或巷道底板上拖行。
??????? 9、上、下山安全設施的裝設,應以不磨損鋼絲繩為標準。
??????? 10、井下各條斜巷有中間甩車場的側幫要裝設立輥。甩車道道心要裝設爬繩輪和地輥子。
??????? 11、各條運輸巷道有跑偏現象的絞車,要增設預防鋼絲繩纏偏或擠壓變形的安全措施。
??????? 12、使用中的鋼絲繩的保養維護工作,各單位要做到定期檢查、定期注油,杜絕壓鉤頭、鋼絲繩打結變形現象的發生。
??????? 13、礦用絞車鋼絲繩的插接使用必須遵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執行。鉤頭插接長度不小于鋼絲繩的3.5倍的捻距。
??????? 14、長期閑置的提升運輸用鋼絲繩應纏繞在滾筒上,必須涂油保養預防銹蝕報廢。在使用過程中視其使用情況進行倒頭使用。
??????? 15、因工程需要掘進上山時,提升運輸絞車的鋼絲繩要拉回頭使用時,11.4kW、25kW絞車鋼絲繩定期使用2個月以上,40kW絞車鋼絲繩定期使用3個月以上,55KW絞車鋼絲繩定期使用6個月以上。非上山掘進絞車用繩定期延長至上山的1.5倍。
??????? 16、耙裝機用繩,新繩為30天,使用舊繩的不在此規定之列,耙裝機用繩應盡量使用絞車更換下的舊繩。
??????? 17、井下上山助行器牽引絞車鋼絲繩使用期限為一年
??????? 18、對達不到定期使用標準的單位,按其新繩總價給予30%一50%的經濟處罰,連續出現的加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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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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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