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本崗位安全工作。具體負責井上、井下安全監測裝置的調試、安裝、維護、修理和回收等工作。持證上崗。
2、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監測裝置傳感器進行調試校正,保證監測數據準確無誤。
3、定期對監測裝置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負責對24小時監測的信息進行分析,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領導和調度匯報,迅速查明情況并進行處理。
5、做好各類原始數據的整理、登記、匯總上報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