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積極協助礦長抓好安全生產,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及時研究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隱患,當安全和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做到不安全不生產,不違章指揮。
3、對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命令、通知、規定和本礦安全生產決定,必須親自召集有關業務部門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組織實施。
4、親自組織并參加安全質量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組織限期整改。
5、經常深入井下,組織調查研究,發生事故必須親自趕到現場,協助礦長搶救處理。認真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追查處理事故。
6、負責督促安技措工程及時完成。
7、定期組織排查安全隱患,并安排整改部門和整改日期。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