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罐內作業
1.罐內作業(槽罐、罐車、裝置、塔釜等),必須辦理罐內作業許可證。
(1)由安全員審查,公司領導批準。
(2)外來施工單位作業,由其與安全員辦理,公司領導批準。
2.在進入罐內作業三十分鐘前要取樣分析,經檢驗合格,方可進入作業。 3.檢修人員在進入罐內檢修前,要全面進行一次檢查,并嚴格執行設備清洗、置換、分析程序,做到不合格不進罐,電源、物料不斷不進罐,安全設施、工具、行燈不合規定不進罐,沒有監護人不進罐,沒有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不進罐。罐內作業必須設監護人。
4.罐內作業要按設備深度搭設安全梯,配備救護繩索,以保證應急撤離。在作業中,嚴禁拋擲工具、物件,以保安全作業。
5.罐內作業要有足夠的安全照明或外部照明。
6.罐內作業中,可視具體作業條件,采取通風措施。對通風不良以及容積較小的設備,作業人員應采取間歇作業,不得強行連續作業。
7.在進入罐內清理有毒殘留物時,要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具。
8.罐內檢修時若因故中斷較長時間,安全條件發生改變,繼續進行罐內作業時,應重新補辦罐內作業證。
9.罐內動火作業,執行本公司安全動火制度有關規定,動焊人離開時不得將焊槍放入罐內。
10.作業竣工時,檢修人員和監護人員共同檢查罐內外,在確認無遺留問題后,檢修人員才可封閉人孔口,撤離現場。
四、焊接作業
1.焊接動火,必須執行本公司“動火安全制度”有關規定。
2.在罐內、金屬構架上等進行焊接作業,要指派監護人并采取防止觸電的措施。
3.在焊接切割
作業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氣路要嚴密可靠,氧氣、乙炔氣的減壓器、壓力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5個大氣壓。
4.氧氣瓶、乙炔瓶,距離明火應不少于10米,否則必須采取隔離措施。
5.電弧焊接工具設備應符合標準:
(1)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或接零),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3)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的絕緣要良好,并易辨認。
(4)焊接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5)電焊工作業時,不得隨意移動防護、接地設施。
(6)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下雨天不準進行露天焊接作業。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靴,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使身體離開罐體和地溝內壁方可進行作業。
(7)焊接作業中,要配帶好個人防護用具。
(8)電焊作業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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