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學生活動、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為了保障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防止車輛進出學校造成安全事故,按照學校安全管理細則,對進出校園的車輛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校園內教職工車輛規定
1.教職工因上下班使用的機動車輛均停放于校外。沒有校領導允許,任何教師的車輛不得在工作日進入校園。
2.教職工騎自行車、電動車上下班者,校園內、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且不得進入學生活動區域。
3.機動車進出校門或在校內行駛時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上課期間,校內行駛的車輛不得鳴喇叭。
4.學生不在校期間,學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可以進入校園停放,但必須根據學校要求有序停放在規定區域,擺放整齊。
5.學校教職工妥善保管自己的機動車輛,嚴防盜竊、車損等事故發生。
6.凡是自駕車的教師,要對本車在校園內發生的一切行車事故負完全責任。
二、外來車輛的管理規定
1.杜絕外來車輛在工作日進出校園。到校維修、辦事車輛一律暫停校園外停車位。
2.為學生送配餐的車輛在學生上課后,確保所經路線無學生的情況下,由保安指揮進入。配餐車離開時同送餐要求,在沒有學生情況下由保安指揮離開。
3.校車(外出活動租賃車)和接送學生的私家車輛不得進入校園。
4.嚴禁報廢車、無牌無證車進入校園。嚴禁疑似酒后駕駛人員駕車入校。嚴禁車廂內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內。一經查出立即清出,違規駕駛員自行承擔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
5.上級檢查工作時使用的車輛,由總務處統一安排在教學樓外沒有學生行走的長廊處。
6.所有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在門衛室登記后方可進校。進校后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小學入校車輛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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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學校室外體育課及陽光體育活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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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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