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職業衛生現場監測
第十九條 職業衛生監測點的確定
職業衛生監測點的確定,由……負責依照衛生部《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標》和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兵器工業職業衛生監測管理規定》要求,結合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定期(一般為1年)進行研究調整,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條 監測周期
(一)粉塵、毒物未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監測點每年監測一次,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監測點每半年復查一次。
(二)物理因素監測點每年監測一次。
(三)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職業危害作業場所進行監測時,依照《工業企業建設項目衛生預評價規范》的要求,連續監測3天。
(四)對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的效果進行衛生學評價時,在措施前后分別連續監測3天。
第二十一條 現場監測
(一)監測工作應按照國家規范進行。
(二)監測項目由……委托揚州市職業衛生監督監測機構監測。
(三)監測結果,由……報主管副總經理,并向監測點所在部門及相關作業人員通報。
第五章 職業健康監護
第二十二條 對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實行就業前健康檢查、定期健康檢查和可疑職業病人的復查、離崗前健康檢查。
第二十三條 職業健康檢查應當委托取得省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承擔。
第二十四條 建立健全職業衛生健康監護檔案,長期保存。
第二十五條 由員工個人提出職業病診斷的,如能確診為法定職業病,職業病診斷鑒定費由公司承擔,否則其本人承擔。
第六章 保健食品津貼發放
第二十六條 享受保健食品津貼的范圍
(一)接觸有毒物質的工種
1、經常接觸對人的內臟、神經或血液系統有危害的鉛、汞、錳、苯、甲苯等化合物蒸汽或粉塵的工種。
2、經常接觸氯氣、氯化氫、氟化氫、硫化氫、氮氧化合物等對粘膜有刺激性的氣體的工種。
3、經常接觸有化學窒息性氰化氫等氣體的工種。
(二)經常接觸放射線的工種。
(三)經常接觸矽塵作業的工種。
(四)高溫、低溫作業工種,主要指工作地點的溫度常年在35℃以上、-20℃以下的工種等。
第二十七條 保健食品津貼的標準
(一)享受保健食品津貼的崗位人員,由……提出初步意見,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二)依照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有毒有害物質的種類、濃度(強度)、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時間情況,將保健津貼標準分為甲級、乙級、丙級,其金額分別為30元/每月、20元/每月、10元/每月,并依照揚州市的標準及物價情況進行調整。
第二十八條 保健食品津貼的發放
(一)享受保健食品津貼的人員,以人力資源部的調令為準。部門內部自行調整人員,必須經人力資源部辦理變更手續,并送……備案。
(二)享受保健食品津貼的人員名單,由存在職業病危害作業的部門填制享受保健食品的人員名單,在次月五號前報……審批,逾期一律不補。
(三)當月參加生產滿12天以上者,可領取全月保健食品津貼,滿7天以上者可領取半月保健食品津貼。
(四)凡調離有毒有害作業工種的人員及病假、事假、出差、調休、停產待料等,一律停發保健食品津貼。
(五)管理、技術人員直接參加有毒有害作業生產、擔負生產任務,可享受同工種保健食品津貼。
(六)各部門上報的保健食品津貼報表經……審批后,由財務部發放。
第七章 職業危害申報
第二十九條 ……按照《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及時向揚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提交《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和下列有關資料:
(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
(二)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的情況;
(三)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和強度的情況;
(四)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況;
(五)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六)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管理情況;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八章 檢查和考核
第三十條 有關職業衛生工作的檢查按公司《職業安全衛生隱患排查制度》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有關職業衛生工作的考核按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獎懲辦法》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