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制目的
本工作標準規定項目資料管理員工作職責、內容,應保存的資料和應熟悉的法律、法規和制度。
2、工作職責
(1)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程檔案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范和規程。
(2)負責工程技術資料收發、保管、整理、歸檔,完善借閱手續。
(3)資料的收集、整理與工程同步,做到及時、準確、規范、齊全。
(4)按規定對資料進行分類,建立健全各項資料管理臺帳。
(5)建立“國標”、“部標”、“地標”等臺帳,做到“標準”使用的有效性,及時對作廢標準做出標識,以防錯誤使用標準。
(6)做好資料的保密工作。
3、工作內容
(1)根據工程需要,對規范、規程、工法、標準、工程竣工資料相關表格的購買、保管和發放進行管理,保證文件、資料的有效性,對廢止文件、資料加以標識。
(2)竣工資料的編制人員分工:
1綜合文件、竣工圖由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編制;
2施工質量驗收文件由項目質量檢查員負責編制;
3材料及設備質量證明、檢驗報告由材料員、試驗員、設備部門提供;
4施工記錄、隱蔽記錄由專業施工員負責編制;
5 竣工資料的收集、分類、匯總、整理、裝訂由項目資料管理員負責;
6其他資料按相應職責進行分工。
(3)相關人員將完成的資料統一歸檔到項目資料管理員處,資料管理員應定期對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并對收到的資料進行檢查,保證資料及時、準確、規范、齊全,與工程同步。
(4)按規定對資料進行分類,建立健全各項資料管理臺帳。
(5)對分包單位的資料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實行各分包單位歸口管理,工程未完工前,暫由各分包單位整理,定期交總包單位保存,檔案驗收時分承包單位協助總承包單位收集、匯總,并及時向建設單位移交。
(6)工程旌工過程中,項目資料管理員應請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工程文件的編制、立卷、歸檔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7)工程竣工后,應及時將竣工資料進行整理匯總,按照《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裝訂成冊。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提請當地的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未取得工程檔案認可文件,不得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8)竣工資料共形成三套,在工程竣工驗收3個月內,將合格的工程竣工資料移交兩套給建設單位,一套由建設單位保存,另一套由建設單位給移交給城建檔案館,施工單位自存一套。
(9)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4、需保存的資料
(1)工程竣工技術文件
(2)國家(地方、企業)標準、規范、規程
(3)收發文記錄
(4)文件資料借閱臺帳
(5)工程資料用表領用臺帳
(6)工程資料目錄
(7)外來有效標準規范目錄
(8)會議記錄
(9)其他相關資料
5、本崗位應熟悉以下法律、法規和制度
(1)《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2)《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01》
(3)工程合同
(4)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法規和要求
行政、衛生部門崗位責任制
材料部門崗位責任制
工長、施工員崗位責任制
材料保管員崗位責任牌
材料采購員崗位職責
實驗員崗位職責牌
建筑公司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驗模工崗位標準化作業標準
棟號長崗位職責
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六化”管理標準
商混站生產調度崗位職責
民爆物品保管員(庫管員)崗位職責
建筑工程八大員崗位職責
施工員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