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負責施工技術管理工作,領導施工技術系統加強質量管理,提高施工技術對質量的保證能力,對因技術管理導致的質量事故負責。
(2)針對工程質量的薄弱環節和施工技術難題,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職工開展質量攻關活動。
(3)對技術問題、質量問題提出技術組織措施,領導職工開展工程創優活動。
(4)掌握工程質量情況,及時總結推廣質量管理的先進經驗。
(5)主持工程施工方案論證、施工工藝評審,審查工程變更設計,主持工程關鍵工序和材料工藝質量鑒定。
(6)組織對新科技成果、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研究和開發利用。
(7)組織工程技術與質量問題改進和處理方案的制定工作。
(8)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
(9)組織現場工程質量的檢查及內部質量監控,檢查及監督現場的測量控制工作和試驗工作,確保測量、試驗質量。提出改進工程質量的技術目標和措施。
(10)對工程施工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組織有關人員及時進行技術總結和竣工文件編制。
行政、衛生部門崗位責任制
材料部門崗位責任制
工長、施工員崗位責任制
材料保管員崗位責任牌
材料采購員崗位職責
實驗員崗位職責牌
建筑公司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驗模工崗位標準化作業標準
棟號長崗位職責
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六化”管理標準
商混站生產調度崗位職責
民爆物品保管員(庫管員)崗位職責
建筑工程八大員崗位職責
施工員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