灑水滅塵工負責安裝維修防塵設施,確保靈敏可靠,負責大巷的刷白工作,灑水滅塵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灑水滅塵工應熟悉礦井避災路線。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按照規定對巷道除塵,負責所轄區域內巷道的除塵工作。
第2條 杜絕所轄范圍內積塵現象的發生,按照積塵就是隱患的原則,有塵必除。
第3條 在架線巷道內除塵時,先給調車室聯系,要先停電后除塵,按照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除塵完畢后再親自聯系送電。
第4條 按照規定和工作安排,負責大巷的刷白工作。
第5條 負責所轄區域防塵設施的使用、維護工作。
第6條 嚴格遵守三大規程,遵章作業,杜絕“三違”現象。
二、責任追究
第7條 有下列形為之一的,灑水滅塵工負直接責任:
(一)不按規定周期進行巷道除塵的;
(二)所轄區域的防塵設施不完好的;
(三)刷白時不按規定著裝的;
第8條 所轄區域缺少防塵設施或不完好,沒及時匯報的,灑水滅塵工負重要責任。
第9條 刷白巷道前,不對附近的機電設備、管線進行遮蓋的,灑水滅塵工負直接責任。
第10條 在采掘工作面的防塵設施不完好,不能正常使用的,采掘工作面的灑水滅塵工負主要責任。
第11條 對所轄區域的防塵設施以及使用情況不例行檢查,發現問題不及時處理,影響安全生產的,灑水滅塵工負主要責任。
第12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井工二礦瓦檢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測風、測塵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木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注漿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查火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束管監測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密閉工崗位要求
家具員崗位責任制
員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非煤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
礦山安全員的崗位主要職責
排土場安全生產標準
礦山安全員崗位職責
安全副礦長崗位職責
信號工崗位職責
礦山管理負責人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