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布置
安全重在防范,責任重于泰山,為能切實有效的防止火災,必須建立嚴密的消防體系,消防用水布置是其中的重要方面。根據現場特點,消防用水、生活用水和施工兩個區域,具體按現場消防平面布置圖。(見附圖)
1)消防用水
根據規定,現場面積25公頃以內者,消防用水定額按10-152/S考慮,本工程現場面積在25公頃以內,故取10L/S。
a、生活區消防用水布置,設置3只消防栓,管徑DN50,食堂1只,配合樓層滅火器。
b、施工區消防用水布置:建筑物每層設消防栓,主樓2只,分別位于9-10×J軸,16-17×J軸的走道上,裙房分別為6-8×A-A處,消防栓管徑DN50,東西主樓每路消防用水設置增壓泵,每只消防栓置30米以上的消防帶。(見附圖)
2)滅火器
生活區每隔兩間都配有1只滅火器,食堂配有4只滅火器,施工區在施工升降機入口處每一樓層都增加了數個滅火器,配合消防栓,防止火災。
2、消防安全要求
1)工地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物品,禁止在木材堆放場所使用明火;
2)工地、加工場所,包括倉庫木材堆放場地,禁止吸煙;
3)每天下班前將各操作場地、加工場所清掃干凈,將鋸末、刨花拉至指定地點,嚴禁鋸末和刨花堆積過夜,以防自燃;
4)工地內禁止設置碘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禁止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和燃氣灶;
5)工地內安裝使用的電器、電線必須合格,并保證安全需要;
6)工地內安裝、拆改、增設、檢修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必須由電工統一操作,嚴禁擅自搭接、修改電路電線和安裝電器設備;
7)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施;
8)自覺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從事施工作業。
3、消防制度
1)施工現場必須建立義務消防分隊(小型工程段義務消防員)組織,并設專(兼)職消防人員進行檢查、監護;
2)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標志醒目,配電箱、易燃易爆等作業處,掛有消防安全標志;
3)滅火器消防器材應及時配備和定期更換,并專人保管使用、維修;
4)動用明火,按用火管理制度之規定進行審批,落實措施后方可,并設專人監護;
5)嚴格落實“用電管理規定”和特殊工種的崗位責任制;
6)按照誰主管誰負責之原則,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嚴格落實防火負責人,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認真落實每日、每月的消防安全檢查、評比制度;
7)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之規定,建立學習、培訓、評比、考核、事故隱患整改、巡邏值班后臺帳記錄簿。
4、防火措施
1)加強消防工作的領導,建立義務消防組織,現場設消防值班人員,對進場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建立現場安全用火制度;
2)現場應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或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適當減少防火距離;
3)現場應有車輛循環通道,通道寬度不少于3.5米,嚴禁占用內通道堆放材料;
4)現場應設專用消防用水管網,配備消防栓;
5)現場臨建設施、倉庫、易燃材料和用火處要有足夠的滅火工具和設備,對消防器材要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
6)安裝使用電氣設備的應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a、各類電氣設備、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線路接頭要接實接牢,防止設備、線路過熱或打火短路,發現問題立即修理;
b、存放易燃液體,可燃氣瓶和電石庫房內,照明線要穿管保護,庫內要采用防爆燈具,開關應設庫外;
c、穿插電線或靠近易燃易爆的電線要穿管保護燈具與易燃物應保持安全距離;
d、在高壓線下面不準搭設臨時建筑,不準堆放可燃材料。
7)使用明火時,應注意的問題
a、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準,任何人不準擅自用明火。使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并備有消防器材;
b、使用木材燃火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準用易燃油料點火,用火完畢要認真熄火。
c、冬季施工室內取暖或建筑物室內保溫的爐火,都要經消防人員檢查,辦理用火手續,發現無用火證有火爐要立即熄滅,并檢查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