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IEC 60079規定了用于爆炸性環境的電氣Ex設備和Ex組件的構造、測試和標記的通用要求。 電氣Ex設備可以運行的標準大氣條件(與大氣爆炸特性相關)為: - 溫度 -20°C 至 +60°C; - 壓力 80 kPa (0.8 bar) 至 110 kPa (1.1 bar); - 空氣正常氧含量,通常為 21% v/v。 本部分IEC 60079及其他補充本標準的標準規定了Ex設備在標準溫度范圍外運行的額外測試要求,但對于在標準大氣壓力范圍和標準氧含量外運行的Ex設備,可能需要進一步額外考慮和測試。 本部分IEC 60079不適用于以下構造: - 電子醫療設備; - 引爆器; - 引爆器的測試設備; - 引爆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