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職業標準《消防設施操作員》修訂背景
消防設施操作員是從事建(構)筑物消防設施運行、操作和維修、保養、檢測等工作的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第三十四條規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人員應當依法獲得相應的資格。消防設施操作員作為準入類職業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其職業技能鑒定屬于消防救援機構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原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消防設施操作員(2019年版)》實施以來,在規范職業行為、提升從業人員技能水平、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有力促進了消防領域職業發展和社會就業。2019年版《標準》實施期間,消防設施操作員年均報名鑒定人數逾百萬。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防工作現代化進程推進,消防設施更加普及,新產品、新技術對從業人員的技能和知識提出新要求,加之《國家職業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23年版)》對國家職業資格管理制度的調整完善,標準修訂勢在必行。本次修訂,旨在適應消防技術進步、行業發展需求和國家職業能力評價制度調整,優化消防技能人才供給結構、拓寬從業人員就業路徑、筑牢公共消防安全防線,為消防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
本次修訂嚴格遵循《國家職業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23年版)》,在保持職業等級框架基礎上,重點作了三方面調整:
一是取消職業方向劃分。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就業創業、激勵引導技能人才成長的要求,最大限度便民利企,此次修訂取消了2019版標準中“消防設施監控”、“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兩個職業方向劃分,整合相關職業功能,拓寬持證人員就業范圍,在保障符合職業技能要求的同時最大限度方便就業,促進消防技能人才融合發展和服務“雙創”。
二是優化調整各等級技能要求。此次修訂將各等級的技能要求優化調整、總體下移,初級工聚焦基礎操作與應急處置,中級工覆蓋各類消防系統日常監控,構建“基礎勝任+核心適配”的層級能力框架,全面適配行業對不同層級技能人才的實操需求。
三是突出職業實際需求。此次修訂結合一線崗位實際工作場景,優化調整了技能要求。補充消防設施日常巡檢、數據測量、基礎組件更換等高頻作業場景的技能規范;進一步明確各等級技能的操作標準、流程要點,讓技能指標更具象、更落地,確保技能要求與崗位實際需求高度契合。
三、各等級的技能要求主要發生了哪些變化
本次修訂重點對初級工和中級工的技能要求進行了調整。
一是初級工技能“下沉擴容”。針對原標準初級工技能覆蓋不足、無法獨立履職的問題,將原中級工消防聯動控制器操作技能下調至初級,同步納入防排煙系統、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濕式和干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巡檢與操作內容,取得初級證書即可從事相應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等工作,實現“取證即可上崗、就業”。同時,針對火災事故中暴露出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增加消防控制室值班應急程序相關技能要求,并作為關鍵技能考核內容。
二是中級工技能升級。鑒于氣體滅火、預作用、雨淋、泡沫、自動跟蹤定位射流及消防電源監控系統等設備已從“特定場所專用”轉向“多類建筑普遍配置”,本次修訂將原高級工中上述消防設施對應的“系統監控操作”技能下調至中級工,構建“基礎操作+核心系統管控”的中級能力體系,適應了消防技術發展、消防設施普及,滿足了社會單位對復合型消防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
四、新標準10月1日施行后,原有證書是否繼續有效
依據國家職業標準《建(構)筑物消防員(2008年版)》取得的“建(構)筑物消防員”職業資格證書,以及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消防設施操作員(2019年版)》取得的“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資格證書,均繼續有效。原有證書的法律效力、適用范圍均保持不變,可依據取得資格證書時所執行的職業標準要求持證上崗。
為進一步優化和保障從業人員權益,自2026年4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已統一啟用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資格證書電子證照,鑒定合格人員可同步取得紙質證書與電子證照;此前已取得紙質證書的人員,原證書繼續有效,證書遺失或損毀的可申請補發電子證照,不再補發紙質證書。
五、新標準明確了各等級的“培訓參考時長”,這是否意味著考生必須先完成規定學時的培訓,才能申請參加職業技能鑒定
根據《國家職業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23年版)》要求,新標準中的“培訓參考時長”等職業培訓要求是對職業教育培訓機構開展教學活動的指導性要求,旨在規范培訓市場、保障培訓質量,引導培訓機構科學組教。
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技能鑒定嚴格落實“考培分離”原則。參加培訓及培訓學時均不作為鑒定申報條件。申請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技能鑒定的考生,符合新標準中“職業技能鑒定要求”相應的申報條件(年齡、從業年限、學歷等),即可報名申請鑒定。
六、新標準實施后,如擬申報四級/中級工職業技能鑒定,持有依據舊標準鑒定的五級/初級工證書是否符合申報條件
持舊版證書申報高等級職業技能鑒定的,舊版證書均認可為新標準申報條件要求的相應等級證書。如依據2019年版標準頒發的“消防設施操作員”五級/初級工證書,以及依據2008年標準頒發的“建(構)筑物消防員”初級證書,均屬于新標準申報條件中的“本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新標準實施后,舊版證書繼續有效,可作為相應等級的從業資格證明和職業技能水平的有效憑證。
七、新標準發布后,對于已經報名參加鑒定的考生是否有過渡期安排
新標準實施之日即2026年10月1日前,通過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考試報名系統報名的考生,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消防設施操作員(2019年版)》組織鑒定考核,理論知識考試、操作技能考核等均沿用舊標準執行。2026年10月1日起報名的考生,按照新標準規定的申報條件、技能要求和考核方式進行鑒定。考生在報名時可關注標準變化,自主選擇申報鑒定時間。
已按照舊標準參加鑒定但單科成績不合格、需參加補考的考生,在原成績保留有效期內,按照舊標準要求實施補考。
八、新版標準即將實施,請問下一步有什么工作考慮,如何貫徹落實好新標準
為推進消防工作職業化、社會化進程,促進消防領域就業,最大限度便民利企,我們將重點推進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加強標準的宣貫解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消防救援總隊和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站將聚焦新標準修訂內容,向社會公眾、從業人員和用人單位廣泛開展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二是升級鑒定設施設備。各鑒定站將對照新標準要求,及時升級改造鑒定設施設備,優化考核場地配置,確保嚴格執行職業標準規定,切實維護國家職業技能鑒定的嚴肅性和公信力。三是強化便民利民。持續深化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技能鑒定便民舉措,優化電子證照應用和管理,暢通政策咨詢和申訴渠道,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http://www.hennayat.com/Laws/Trade/Fire/202605/58066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