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我礦井下停、復電安全,特制定本措施,全礦管理人員,調度室、機電部門、配電房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執行本措施。
1、調度室、配電房值班人員嚴禁脫崗、漏崗。
2、機電部門必須經常對自備電源進行檢查、維護,確保自備電源能隨時運轉。
3、當外線電源停電時,自備電源必須在10分鐘內啟動,并恢復主扇運轉。
4、如因停電,主扇不能運轉時,必須及時撤出井下所以作業人員,配電房內向井下供電的總閘切斷,并閉鎖。打開防爆門,便于自然通風。
5、嚴格執行井下恢復送電的報批程序:當主扇風機恢復運轉后,調度室、配電房,必須得到礦長和工程師下達向井下恢復送電指令之后,方可向井下恢復送電,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私自向井下送電。
6、啟動主扇風機之前,風井井口30m范圍內必須派專人警戒,附近20m范圍內嚴禁煙火,必須有專職瓦檢員檢查瓦斯。當主扇抽出瓦斯濃度超過1%時,打開防爆門,調節注入新鮮風量,使主扇排出瓦斯濃度低于1%。
7、主扇風機恢復運轉后,不得向井下供電,必須等主扇風機運轉30分鐘后,瓦斯監控總回風瓦斯低于0.75%時。由礦級領導、礦長、工程師或安全礦長、生產礦長、安全員、瓦檢員、電工等人員組成的檢查組由主井經全風壓風流經的路線進行檢查,檢查巷道頂板及支護情況、瓦斯情況、電纜設備完好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8、沿路檢查時,電工必須把未實行全風壓通風地點的電源、開關切斷、并閉鎖。
9、井下只有全風壓通風的地點,瓦斯不超限,支護完好,電氣設備完好時,報礦長或工程師,經批準后,配電房才允許向井下送電。
10、向井下供電之后,所以未實行全風壓通風的地方,必須嚴格按照瓦斯排放措施的規定進行瓦斯排放,待通風正常,瓦斯、二氧化碳不超限的情況下,才允許其它作業。
11、根據井下瓦斯超限區域的具體情況,編制具體的排放措施貫徹之后,方能進行瓦斯排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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