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地控制和處理煤礦重特大事故,充分調動利用一切力量,保護現場人員和場外人員安全,將事故對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及財產安全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發展,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江西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豐城市災害事故應急救援辦法》。
小學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小學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小學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小學極端天氣應急預案
街道辦事處山林防火應急預案
中學易制毒化學品被盜搶案件處置預案
小學衛生傳染病防控應急預案
學校外出活動應急預案
防汛防洪安全應急預案
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范本)
大型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防汛演練方案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集團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企業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